黨建工作
教學公告
意昂3体育黨總支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 (修訂)
時間:2023-03-17 閱讀量: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強意昂3体育黨的全面領導,規範和完善重要事項議事規則和工作程序,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關於修訂完善高校院(系)黨委會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的通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院黨委會會議議事規則》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等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部實際🧑🚀,修訂本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意昂3体育實行集體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製,部黨總支和行政領導班子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依靠師生共同推動科學發展📵,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部黨總支全面負責黨的建設,履行政治責任🚴,保證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的貫徹執行🪇,把握好教學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項中的政治原則、政治立場🚪、政治方向,在幹部隊伍和教師隊伍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把好政治關。
第二條 部黨總支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堅持民主集中製,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第三條 部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和決定本部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有關黨的建設,包括幹部選拔任用、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等工作,由黨總支會議研究決定;涉及辦學方向🕴🏻、教師隊伍建設、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由黨總支會議先行把關🧌,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涉及教師引進🪗、課程建設、教材選用、學術活動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一般應先由黨總支會議把好政治關後🧑🏻🦽,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
第四條 充分保證黨政聯席會議對部重要事項的決定權,同時不能用黨政聯席會議代替黨總支會議。
第二章 議事決策範圍
第五條 黨總支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主要包括:
(一)黨的建設的事項⌨️。
1.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的重要事項;
2.落實黨員大會(黨員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要事項;
3.黨建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改革舉措🥣🈲、規章製度的製定和修訂等重要事項;
4.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事項;
5.部黨內表彰🏊🏼♂️、獎勵,上級黨組織重要表彰、獎勵人選推薦等重要事項;
6.加強黨總支自身建設的重要事項🧏🏼;
7.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巡視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事項👨🏿🦳。
(二)幹部隊伍建設的事項。
1.配合部黨總支完成幹部工作的有關事項;推選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代表人選等重要事項;
2.按照上級黨組織有關規定🙅♂️,根據幹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部所屬機構🤹🏻、單位負責人選拔任用事項🙍🏼🏡;
3.按照有關章程和規定,製定修訂部學術委員會、教學委員會和其他管理、咨詢類組織負責人推選等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
4.幹部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5.基層黨組織書記✊💭、黨務工作人員和輔導員、班主任配備、管理等重要事項。
(三)加強對人才的政治引領、政治吸納和教育管理、聯系服務的重要事項。
(四)思政課程👨🏼🏭🥀、課程思政建設等師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五)教風學風和師德師風建設中的重要事項。
(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安全穩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七)加強對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研究生會)👩🏽🌾、學生社團等群眾組織🚴♂️,各類學術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以及老幹部和離退休等工作領導的重要事項。
(八)其他需要黨總支會議研究決定的重要事項。
第六條 應由黨總支會議對政治原則🧳、政治立場、政治方向先行把關,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主要包括:
(一)部發展規劃、學科專業建設規劃和重要改革舉措、重要規章製度的製定修訂等重要事項。
(二)學科和專業設置調整、學生培養方案以及課程建設♙、教學管理🤴🏻、教材編寫選用等重要事項。
(三)人才工作規劃製定,人才隊伍建設,各級各類人才計劃人選推薦申報中的重要事項。
(四)學術委員會、教學委員會和其他管理、咨詢類組織負責人選任等重要事項。
(五)開展國(境)內外教學🧀、科研和學術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項🙋🏼。
(六)教師引進、培養💮,教學、科研團隊建設😨,教師兼職、訪學、進修、參加各類組織和參與學術交流、社會活動中的重要事項💇🏼♂️。
(七)教職員工的聘用、調動、晉升、考核、職稱職級評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項☂️。
(八)部表彰、獎勵,上級重要表彰👆🏼🤦🏻、獎勵人選推薦等重要事項👮🏿🔄。
(九)其他應由黨總支會議先行把關,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第七條 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部工作中的重要事項。主要包括:
(一)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事項。
1.貫徹落實黨的教育工作方針政策🫅🏼、上級有關決策部署和學校整體發展規劃、教學科研管理各項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項🏄♂️;
2.部發展規劃😔、學科專業建設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重要改革舉措、重要規章製度的製定修訂等重要事項;
3.部所屬機構、單位,以及管理、咨詢類組織的設置、調整等重要事項;
4.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的審定和執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及接受大額捐贈等重要事項;
5.大型設備和大宗物資采購或購買服務🧙🏽♀️、基本建設和基建修繕等重要事項;
6.辦學空間、設備設施等辦學資源配置,重要資產處置😅,無形資產授權使用等重要事項;
7.服務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等重要事項;
8.各類行政審批及後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9.維護安全穩定、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等重要事項。
(二)事關教師隊伍建設的事項👦🏿。
1.教師引進、培養🉐,教學團隊建設,教師兼職、訪學🫅🏼🎁、進修🙍🏼♂️、參加各類組織和參與學術交流、社會活動中的重要事項♨️;
2.教職員工的聘用💯🌴、調動、晉升👩🏿🏭、考核、職稱職級評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項;
3.人才工作規劃製定,人才隊伍建設,各級各類人才計劃人選推薦申報中的重要事項;
4.教職員工違規🙅🏼♀️、違紀懲處等重要事項🖥。
(三)事關學生培養的事項🙍🏽。
1.學科和專業設置🏃、調整🦪,學生培養方案製定、修訂,培養項目的設立和終止等重要事項🦌;
2.課程建設🕳、教學管理🧎♀️➡️、教材編寫選用等重要事項🛞;
3.學生學籍管理🧏🏿♂️,招生✋🏿👨🏼⚕️、畢業、就業👨🏽🦲、獎懲👇🏿🤝、困難學生幫扶,研究生導師遴選等重要事項🥵。
(四)科研平合、科研團隊建設,科研項目🌘、科研經費管理🧛🏽♂️,科研成果轉化、科研獎勵中的重要事項👩🔧。
(五)開展國(境)內外教學🪆、科研和學術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項🕵🏻♂️。
(六)學術委員會、教學委員會和其他管理、咨詢類組織組成人員和負責人選任等重要事項⛱。
(七)部表彰、獎勵🕍,上級重要表彰、獎勵人選推薦等重要事項。
(八)其他需要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第八條 由部黨總支會議研究形成決議或決定☝️,並提交黨政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落實的事項👳🏻。主要包括🏥:
(一)貫徹落實學校黨委關於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有關決策部署的具體措施。
(二)師生思想政治工作𓀉、教風學風和師德師風建設有關事項🦴。
(三)意識形態、統一戰線和安全穩定工作有關事項。
(四)黨風廉政建設和巡視巡察整改工作有關事項💁🏽♂️。
(五)其他需要提交黨政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落實的重要事項。
第三章 議事決策原則和程序
第九條 部黨總支會議一般每月不少於1次,遇有重要情況經黨總支書記同意可以隨時召開。會議由黨總支書記召集並主持🤸🏿♀️。黨總支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托主任召集並主持👨🏿💻。
部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2周召開1次,遇有重要情況經黨總支書記、主任協商同意可以隨時召開🎉。會議一般由黨總支書記主持。
第十條 部黨總支會議的成員為部黨總支委員。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黨總支委員到會方可召開,討論和決定幹部任免等重大事項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總支委員到會。黨總支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應當在會前向黨總支書記請假。非黨員的主任一般應列席黨總支會議,不是黨總支委員的專職組織員一般應列席黨總支會議。根據需要,黨總支書記可以確定其他人員列席會議。列席人員有發言權✸,沒有表決權。
部黨政聯席會議的成員為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一般包括黨總支書記🧑🦼、紀檢委員,主任、副主任⚽️,可視情況擴大至主任助理☑️、內設機構負責人等。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到會方可召開,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須在會前向黨總支書記請假🦸🏽。根據議題需要👨👧👧,由黨總支書記、主任協商確定列席人員。列席人員有發言權,沒有表決權。
第十一條 部黨總支會議議題由黨總支書記提出🧇,也可以由黨總支委員提出建議、黨總支書記確定。對重要議題,黨總支書記應當在會前聽取主任意見🦩,意見不一致的應暫緩上會👩🏿⚖️。集體決定重大事項前🤦♀️🪑,黨總支書記⚀、主任和相關黨總支委員要個別醞釀、充分溝通。
部黨政聯席會議議題由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提出,由黨總支書記、主任協商確定。對重要議題🤧,黨總支書記、主任應當在會前互相溝通,意見不一致的應暫緩上會🤮。集體決定重大事項前,黨總支書記、主任和黨政聯席會議有關成員要個別醞釀、充分溝通。
第十二條 部黨總支會議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對擬研究討論的重要事項,會前應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涉及教職工職稱評聘🙆、職級晉升、考核評價等,應征求基層黨組織意見;對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應通過基層黨組織、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方式,廣泛征求意見🤹🏿♂️。涉及幹部工作議題,應充分聽取行政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相關工作🤜🏼。
部黨政聯席會議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對擬研究討論的重要事項🧑🏽🏫,會前應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視情況進行合法合規性審查和風險評估⚀。涉及教學科研💩、人才引進和學科建設中的重要事項,應充分聽取學術委員會、教學委員會等的意見👫🏻。對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應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方式,廣泛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
第十三條 部黨總支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議題一般一事一報,議題相關材料應提前提交部黨政辦公室,部黨政辦公室應提前將會議議題及相關材料送達有關參會人員🏋🏼♂️。會議按既定議程逐項進行🤾🏼,無特殊情況或未經黨總支書記🙏🏻、主任同意,一般不臨時動議議題。
第十四條 部黨總支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議事和決策實行民主集中製,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議或決定。如對重要問題發生較大意見分歧,一般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黨總支會議議事和決策時黨總支書記應當最後表態,黨政聯席會議議事和決策時黨總支書記、主任應當最後表態。
第十五條 部黨總支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重要事項時應當進行表決,表決可以根據討論和決定事項的不同,采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總支委員半數為通過。未到會成員的意見可以用書面形式表達👳♀️🔵,但不得計入票數。會議討論和決定多個事項,應當逐項表決。決定多名幹部任免時,應當逐人表決🐊。緊急情況下不能及時召開會議決策的,黨總支書記🧞♂️👨🏿🚀、主任、副主任可以臨機處置,事後應當及時向部黨總支會議或黨政聯席會議報告並按程序予以確認。
第十六條 部黨總支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決議分為以下幾種:批準或通過🧑🏼💻;原則批準或原則通過👰🏻♀️,按要求作相應修改後實施或發布💳;暫不形成決議,責成相關負責人或相關單位另行提出意見再行研究;不予批準或不予通過。
第十七條 部黨總支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議題涉及與會人員本人或者其親屬🔶,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正決策的情形,本人必須回避。
第十八條 部黨總支會議作出的決議或決定🏺👢,應當及時向行政領導班子成員通報或根據工作需要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成員共同研究落實🧑🎨。黨總支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作出的決議或決定適合公開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公開📙;對需保密的會議內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會議決定,參會人員應當遵守保密規定。
第四章 議定事項執行與監督
第十九條 部黨總支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由相關黨總支委員、分管領導或相關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部黨政辦公室負責傳達和督促檢查協調落實🔙,執行情況應當及時向做出決議的會議匯報。
第二十條 部黨總支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部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執行🧘🏻♀️。對執行不力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問責追責;決策執行過程中需作重大調整的,應當提交做出決議的會議來決定🤷🏿;需要復議的,按第十一條規定重新提交議題🛼。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細則由意昂3体育黨總支負責解釋。